高處作業: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以下作業。
將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拆分為“懸空作業”、“攀登作業”,覆蓋原作業范圍。主要考慮“懸空作業”、“攀登作業”屬于兩類不同的作業,一般由不同人員操作,實際工作中很少重復,拆開后能更加準確界定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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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架設作業: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高處作業證-報名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本人白底電子照片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明1份
4、個人健康承諾書1份(學校提供,本人簽字按手印即可)
高處作業證的考試難度:
高處作業證書旨在為考核作業人員是否具備從事高處作業的安全生產知識、責任意識和基本的操作能力和常識。因此考試難度其實是不高的,只要通過練習理論題目和認真參加培訓都是可以順利通過考試取得證書的。
高處作業屬于特種作業之一,因此從業人員需要持有應急管理部(原安監局)頒發的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高處作業證初次取證需要參加理論考試和實操考試兩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80分為及格線。高處作業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到期前30天左右需要進行證書復審,復審需要本人重新參加理論考試且成績合格。
嚴格使用過程安全管理
1.吊籃使用前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吊籃安拆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對安裝后的吊籃進行聯合驗收。
2.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3.在吊籃安裝與使用區域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戒,做好安全防護,嚴禁立體交叉作業。
4.吊籃內作業人數不應超過兩個,嚴禁將吊籃用作垂直運輸設備,嚴禁作業時吊籃下方站人。
5.吊籃內應設置限載限人和安全操作規程標志牌,嚴禁超載使用,嚴禁擅自改裝、加長吊籃。
6.吊籃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施工,嚴禁違章操作,嚴禁作業人員直接從建筑物窗口等位置進、出吊籃。
7.吊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8.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采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
9.遇5級及以上大風和雨雪、大霧和風沙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吊籃的安裝、拆除和其它作業。
10.吊籃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在同一施工現場建筑物或構造物相同高度范圍內二次移位的吊籃,或因特殊情況項目停工超過1個月的吊籃,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使用單位組織安拆單位、監理單位對吊籃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驗收紀錄。在同一施工現場建筑物或構造物不同高度范圍內二次移位的吊籃,或因特殊情況項目停工超過6個月的吊籃,在投入使用前,應重新進行檢測、驗收。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高處作業吊籃的安全管理,強化落實高處作業吊籃安拆、驗收、使用過程中各方主體責任。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未按規定進行安拆、驗收、使用的,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