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三)堅持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一)財務產權部(財務共享中心):高級主管崗2名、主管崗1名、會計崗2名
(二)黨群工作部:黨務崗1名
(三)審計部(監事辦):審計崗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對黨忠誠,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廉潔。
3.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等相關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具體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要求。每人限報1個崗位,符合應聘條件人員如實填寫《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1)《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附件3-2),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應聘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證、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任職、履職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掃描件各1份。
2.報名時間。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止。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郵件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報名受理郵箱:hhfzjthr@163.com。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紅河發展集團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確定報名人員是否具有報名資格,將在紅河人才網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二)考核
1.高級主管崗、主管崗、會計崗。采用兩輪面試考核方式,每輪面試總分均為100分。
第一輪面試。7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面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第二輪面試人選,如第一輪面試分數相同,影響到進入第二輪面試的,一同進入第二輪面試。如第一輪面試70分及以上人數低于1:3比例,則按照第一輪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第二輪面試,第一輪面試現場公布確認成績,并公布進入第二輪面試人員名單。
第二輪面試。7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第二輪面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等額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如得分相同影響到擬聘用初步人選確定,則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則通過增加一輪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第一、二輪面試成績及擬聘用初步人選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2.黨務崗、審計崗。采用筆試+面試考核方式,筆試、面試的總分均為100分。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掌握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能力,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合格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如筆試分數相同,影響到進入面試的,一同進入面試。如筆試60分及以上人數低于1:3比例,則按照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示并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面試。7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面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等額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如得分相同影響到擬聘用初步人選確定,則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則通過增加一輪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面試成績及擬聘用初步人選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三)政審
對擬聘用初步人選進行政審,需按要求提供個人征信報告(簡版)、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四)體檢
1.擬聘用初步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人員需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擬聘用初步人選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遞補
招聘過程中,因無合格擬聘用初步人選、個人棄權(需簽訂附件4:《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自愿放棄崗位承諾書》)、政審、體檢、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現的空缺崗位,在合格初步人選中:高級主管崗、主管崗、會計崗按第二輪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順延遞補1次,其中,主管崗空缺崗位依次從合格的高級主管崗、主管崗初步人選中進行遞補,會計崗空缺崗位依次從合格的高級主管崗、主管崗、會計崗初步人選中進行遞補;黨務崗、審計崗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順延遞補1次。如成績排名影響到遞補的,則按第二輪考核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遞補人選,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遞補。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問題且招聘領導小組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與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八、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單位薪酬福利管理辦法執行。
九、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對本次招聘中各環節的公示公告有異議者,可在招聘期間向紅河發展集團紀檢監察部門提出。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應聘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十、其他事項
(一)招聘有關信息將及時通過紅河人才網發布,請應聘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如因應聘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相關信息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二)報考人員需要服從用人單位對崗位及工作地點的安排。
(三)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73—3749409(李老師)
監督電話:0873—3728790(馬老師)
本公告由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